尊敬的客户:
根据大商所通知:
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(即10月24日晚夜盘)起对聚氯乙烯、聚丙烯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液化石油气、焦炭、焦煤、粳米、玉米淀粉、鸡蛋、胶合板、纤维板期货合约及全部期权合约收取申报费。其他期货合约申报费维持不变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当日在大商所所期货、期权合约上信息量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。
二、收费标准
申报费按日收取,期货合约申报费按合约统计,期权合约申报费按合约月份统计。各期货、期权合约收费标准如下:
合约申报费=∑(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×该档位收费标准)。信息量=报单笔数+撤单笔数;报单成交比(OTR)=信息量/有成交报单笔数-1。
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,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,报单笔数、撤单笔数、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。
三、收取方式
当日结算时,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当日结算时扣划的,可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,具体情况另行通知。
请谨慎操作,理性投资。
特此通知。
山金期货有限公司
2024年7月19日